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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凯:“互联网+社科普及”的八点思考

发布时间 :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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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文之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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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补齐传统科普工作的短板
  传统社科普及工作短板在于内容和渠道。在内容生产方面,学术语言难以转化为通俗语言;遍布社会民间的科普资源又难以从理论上提炼,使之成为科学知识。像《大众哲学》式的佳作当下极为鲜见,大量的“中国故事”和“北京故事”从何讲起,由谁去讲?在渠道方面更是困惑,在讲坛下面、会场之中,一眼望去,银发苍苍。社科普及不能到达舆论的主体和社会的主流,它的价值何在?看似技术短板问题,实则为科普工作迫切需要现代化。
  2. 如何理解“互联网+科普”
  这是一个集成概念。首先需要理解什么是“互联网+”。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因此,理解“互联网+社科普及”,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社科普及应该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如国内外已有的一些模式:“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二是利用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强大的优化和集成能力,将内容资源和渠道资源掌握利用起来并深度整合才是“王道”。三是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人文素质和社科普及创新能力为目的,实现互联网行业与传统社科界的深度融合。
  3. 如何促进社科普及工作的“质变”
  目前,何谓“科普”,尚没有专门的定义。因此可以理解为,它是“科学”的延伸,即“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大众化的传播普及。然而,如果将“互联网+”与“科普”深度融合在一起,就会起“化学反应”,而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仅是传播方式和范围的“物理变化”。其交叉学科的跨界融合、结构重塑、协同开发、资源整合,都显示出对人的尊重且方便易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智能化,使科普工作展现出内容的创新性能和传输工具的变革性能,都给人们带来了未曾想象的美妙享受。
  4. 如何实现社科普及以受众为中心
  社科普及工作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明需求,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人文素质。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多样、多变,传统科普的“授课”方式已经明显落伍,迫切需要真正实现以受众为中心的变革。具体要使受众拥有“选择权”“诉求权”“参与权”。事实证明,只有互联网和大数据才能实现知识“海量”聚集,让受众有选择的空间和自由;在互联网的模式下,受众群体可以分为多级多个虚拟社区,提出切合自身实际的、真实确切的求知要求,有利于我们准确预判受众需求;受众参与互动,形成需求大数据(如后台“用户”数据),在互联网上集聚大量的再生资源,可供多次开发,形成科普工作的强大牵引力。
  5. 如何树立科普“话语权”
  科普语言必须是大众化的,通俗易懂,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这既是树立科普“话语权”的必要条件,也是科普工作的关键和难点。上乘的科普作品,内容和形式是高度协同的。我们曾提出“八语”的开发思路:即政策文献的“导向正语”、学术著作的“经典智语”、互联网络的“网言网语”、城乡市井的“民间俗语”、文化作品的“艺术美语”、课题研究的“专业新语”、科普活动的“实录话语”和基础教材的“应知术语”。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工具条件,才能使实现语言智能化,促进“八语”的开发思路落地生根,变成科普资源的宝藏。
  6. 如何应对科普人才观的巨大挑战
  科普工作的第一资源是人才。在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观念发生了颠覆性改变。例如,著名的围棋“人机”大战,战胜围棋世界冠军的阿尔法狗是什么“人才”?对它的“培养”途径已与自然人根本不同(而且,还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我们还注意到,科普作者虚拟化或“隐形”作者已经呼之欲出了,它们的“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和认知能力远非自然人能够比拟。所以,对科普人才的培养,决不能局限于传统的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十分有必要增加互联网科技的内容。
  7. 如何重建科普工作的新渠道
  传统的科普渠道和方式基本是线性的,即“点对点”或“点对面”,以施教者为中心,受众被动接受。而“互联网+科普”真正实现了受众为中心,建立了科普传播的“矩阵”,通过多点交互,生成网状的传播渠道。相比互联网交互功能更进一步的是“内容交互”,即施教者与受众个体之间对具体信息内容的交流,包括受众接受信息的兴趣、基本态度甚至价值判断。同时,内容的交互不仅存在于施教者与受众之间,而且更多地存在于受众与受众之间,以及受众与网络之间(例如,跟帖、评论)。从另一个角度看,多种形式的互动对科普渠道的健康,是一种天然“养护”,有利于提升科普平台的价值,有利于培养受众的良好习惯,有利于形成科普平台的品牌。
  8. 如何认识与科普相关的基础理论
  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迫使我们重新审视习以为常的基本理论。例如: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机器人是自然人制造的,它的存在仍是人的社会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这个“社会存在”,究竟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据近日报道获悉,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教授在剑桥大学新成立的一个研究中心开幕式上说:“强大的人工智能的兴起,要么是人类最大的幸事,要么是最糟的噩运。我们不知道是哪一种。”对于人工智能不受制约地发展,霍金提出了批评,他警告称,如果不加以恰当的管理,会思考的机器可能终止人类的文明。社科普及内容涉及意识形态,其最终目的在于塑造国家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所以,发展“互联网+社科普及”,仍要加强内容引导和相关网站管理。只不过,要切合社科普及的特殊需要,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系北京市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根据前不久在《“互联网+”与社科普及》课题结项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并经本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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